我的前半生曾有过四个娘:生母、养母、乳母和继母。她们都默默地为我倾注了质朴的母爱。
我的生母是谁?长什么模样?幼时根本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从吃奶到上学都在养母的悉心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直到上小学后,在邻里的同学中慢慢透露出我是一个抱养来的孩子,生母早就死了。从此在我的心里烙下了一个无可磨灭的阴影,等到参加工作几年后终于找到幸存的二个亲姐姐,才知道了真相。
生母是位非常勤劳、善良的农妇,生父除种田外,有祖传的厨艺,农闲到镇上饭店当厨师,赚点钱补贴家用,生母务农理家,空闲纺纱、织布,生了二个女儿后,又生二个儿子,在生母的勤俭操持下,一家虽然清苦,但过得温馨、和睦和欢乐。生母三十六岁时生了我这个小儿子后,从此噩运降临。生活负担重了,月子中早早操劳,起早贪黑,一次受了风寒,得了急病,又无钱去外地求医,眼睁睁地看着死去,抛下了五个未成年的儿女和丈夫。生母死的当天,无奶吃的婴儿会饿死,生父和已懂事的大姐急急找人送出去活命,送给谁家?是生父的主意,他在柯桥镇上一家叫“杨万兴饭店”当厨师时,隔壁开小杂货店小老板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且为人忠厚老实,送给他当儿子可放心,也是缘分所致,托人送去一说即合,郑家全家喜欢,正是求之不得,故郑爷爷随后为我取个乳名叫“甘霖”,意思是久旱逢甘霖是及时雨,养母是位22岁的家庭主妇,成了我的第二个娘,自己不能喂奶,必须找到奶源才能养活,她立即抱着我到本街道王木匠家去喂奶,奶娘正在喂她的第4个孩子(与我月份相差无几的小女儿)。我们轮流喝她的乳汁,幸运地活下来了。
生母死后,家很快破碎,因母亲是维系、呵护、凝聚一个家庭的主宰,母亲没了,未成年的子女很难生存。为了活命,大姐12岁被送到诸暨县农村一个贫苦农家当童养媳,二姐10岁被送到盐官镇上一个穷苦的鞋匠家当童养媳,8岁和6岁的二个小哥哥先后送到外地去当童工,剩下生父孤零一人打零工谋生。从此这个家烟消云散了。生父50岁后身体不好干不动了,只好到农村大姐家,没有一点积蓄,幸好大姐是位非常善良的孝女,在苦难中一直照料生父数年,直至他亡故。
幸运的我,在奶娘家喂奶近10个月断了奶。凝结着奶娘的一片爱心和辛劳,所以一直到以后长大我都叫奶娘:“姆妈”,只要见到就叫,不忘她的喂奶之恩,可算是我的第三个娘。断奶后由养母喂米糊、软饭菜等,从此我的吃、喝、拉、撒都是养母精心照料。我一天天长大,成了养母的精神支柱,从小形影不离,无论她到哪里都带着我。有一例深刻的记忆,抗日战争时,日寇飞机轰炸柯桥镇,警报拉响,养母只顾抱着2岁多的我逃命,去宗宅乡三姨母家避难,虽只有三里多路,但水乡多桥,要过5座大、小桥,养母孱弱的身体哪里抱得动我,只有拼着命抱一程放下,牵着手再走一程,跌跌撞撞,紧张又恐慌地终于到她的亲三姐家时,早已上气不接下气软瘫了。
平时养母常带着我去外婆家一住十天半个月,她是外婆的小女儿,上有三个姐姐都嫁在周边农村,养母带着我也有走动,当然到外婆和唯一的舅舅、舅母家更热络。我们去了,舅舅常说:“外甥大于皇帝”,把我当“小皇上”看待和喜欢,养母也以我为荣,因舅母生的都是女孩,其三姑娘与我同岁,四姑娘比我小二岁,刚会说话不懂事,大人逗她:“你是甘霖老婆”,她就记着了,每当逗哭了,就会不停地喊叫“甘霖啦老婆……”我虽小,听了也烦,但养母好像很得意。阮社是个酿酒之乡,农家大都酿酒,舅舅是个勤快人,不仅酿酒还养鱼塘,故家境较富裕,我的童年跟着养母有三分之一在农村度过。但到我上小学后很少去舅舅家了,倒是外婆常来我家,因养母身体不好多由外婆照顾陪伴。我小学毕业时,养母终因肝病去世,时年36岁,竟与生母死时的年龄惊人的一致,不由让人想到:是我这个“讨债鬼”的缘故,生母生了我后约二个月走了,养母养了我13年走了,都为了我耗尽了年轻的生命,把余寿给了我这个逆子来延续。有一事直到她死后多年才发现和印证了她的良苦用心。即:养父开的小杂货店,店房子是租赁的,1947年,也是她死前两年,养母极力主张将其买下来,养父没有钱,她就将出嫁时所有首饰、金戒指、金耳环、手镯等值钱的东西统统卖掉,还不够房款,又向舅舅借了部分凑齐买下了店面房(我已读小学四年级知道此事,但不知道细节)直到她死后50年,镇上旧房改造拆迁登记,发现原始档案上竟是我的名字,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在死前将自己所有值钱东西卖掉购成房产,用这种无可争议的方式留给了我,考虑非常深远,想到此事,眼就流泪,心会滴血。
1951年我刚读初中,40岁出头的养父经人介绍娶了30多岁的老姑娘,成了我的继娘,对我来说心里是反感的,既不叫她娘,也不跟她说话。我和二祖母(养父赡养的婶母)居潘家弄老屋,相依为命,养父和继娘住店面房,除了中、晚饭见面外,其余很少见,继娘即使为我做了什么,我也从不领情,我的生活起居多由二祖母照料,这时期靠养父的小店微薄收入生活已很拮据,我很想早点出去工作赚钱来补贴家用。初中毕业即去当代课教师,三个月后由绍兴地委统一介绍进了新建铁路十一工程局建箫甬线,每月按时给养父寄生活费,但基本不回家,直到1957年结婚后才每年回一、二次家。1960年爱人在柯桥老家生第一个女儿,产假短,急于上班,只好带着继娘和未满月的婴儿从柯桥经上海坐了三天两夜火车到了刚转移到新工地的宝鸡卧龙寺(都第一次到西北),搬迁后的修配厂条件很差,厂方为解决四个喂奶的女工和帮带婴儿的老人,挤出了一间20多平方米的平房,四家合住一起,可想而知,有多艰苦。1961年春节没有回老家柯桥与养父、二祖母团聚,在这简陋、寒冷的平房渡过,春节后不久,爱人由于工作劳累,给孩子喂奶,营养不良等因,得了黄疸型肝炎,不得不断了孩子的奶,进医院隔离治疗,留下10个月大的女儿和继娘无人照看,我立即将祖孙俩接到宝鸡处机关我住的单职工宿舍,让继娘带着女儿暂住,继娘圈宿了一个多月,直到爱人出院,处领导给我找了一间只盖好一层而停建的原坯间暂住,第二天接到老家养父电报:“父病继娘回去照顾”,次日我将继娘和女儿一起带回老家,待父康复后,将女儿留给二老抚养。
通过这段继娘出来为我们带孩子,在西北艰苦的环境下,不辞辛苦,不讲条件,无怨无悔的事情,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每当我们遇到重大困难时,最后的退路和依靠,总是把孩子送回老家去托付二位老人照料抚养,他们都是欣然承担。养父年纪大收入越来越少,继娘无收入,我们的工资低,寄去的生活费只够勉强维持,但他们从来没有对钱提过要求,自己克服困难,为儿孙考虑,体谅我们的难处,这种境界非常难能可贵,至今感恩。
当我们三个孩子先后走上了工作岗位,他们也老了。我一直义不容辞承担赡养他们的责任,养父84岁亡故,病危弥留之际,我要求儿孙都回去尽孝,让老人临终前都能见儿孙一面,这是对老人的最大的安慰,料理后事后,将继娘送进了柯桥镇敬老院(费用由我们承担,住单间,条件不错),一年后继娘提出不愿再住了,非要出来与我们住不可,最后还是尊重她的要求,我和大儿子将她接到九江住我家,尽可能给予照顾,由于她小中风后遗症几年,无可逆转,一年多后去世,次年又将骨灰专程送回老家与养父母埋葬在一起,并重新修建了墓穴,尽了我们最大的心愿,对得起他们生前曾为儿孙付出的一切,也是应尽的基本孝道。
(郑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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