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南昌年会开幕式上,生态环境部对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获奖者、“2020-202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获奖者,进行集中命名和表彰。
命名表彰仪式上,我省的安义县、庐山市、上犹县、遂川县成功入选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武宁县、铜鼓县入选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获得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部)汤丽娟获得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据悉,“中国生态文明奖”于2014年由党中央批准设立,是生态环境部主办的重要政府奖项,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以表彰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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