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号)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任命:
何文芳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静波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余静霞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真明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新宸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罗珊珊为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彭艳梅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晓辉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文芳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钟宗伟的共青城市人大常委会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决定任命:
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号)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任命:
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月16日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1.任命刘清华为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3.免去熊爱民的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彭艳梅等辞去共青城市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彭艳梅、张小年、李刚、张莉、李石坚辞去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中彭艳梅、张小年、李刚、张莉、李石坚等五人的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石坚的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张小年的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彭艳梅的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刚的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来源:共青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编辑: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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