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窗口在为群众办理医保业务。摄影 |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洪怀峰
7月,又到毕业季,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继续读研深造等多种选择,其医保问题也广受关注。那么,大学生毕业后,如何继续参保?7月7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大学生毕业后医保注意事项,毕业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参加医保。
参加工作,由用人单位与个人按比例缴医保
省医疗保障局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按比例共同缴纳,其中个人部分由单位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和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保且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用人单位以处于试用期、“公司小、负担重”等为由不为员工缴纳医保,属违法行为,大学毕业生可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造,可在高校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
如果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继续深造,可以在就读高校或科研院所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由所在高校或科研院所统一组织参加或集中办理。
大学生毕业后没有参加工作的,可以个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于毕业后暂未找到满意的工作,选择自由职业或从事其他较为灵活行业的大学生,均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通过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和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标准不同,但两者享受的医保待遇是一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相应待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也同步缴纳了生育保险,可以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享受生育津贴。同时,也可以选择在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过,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跨统筹区参保需办理转移接续
省医疗保障局提醒大学毕业生,医保是国家为老百姓编织的一张“健康安全网”,对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毕业后在忙碌奔波的同时,选择合适自己的方式继续参加医疗保险很重要,一定要记得按要求参加医保。如果大学生毕业后是跨统筹区参保,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同时暂停原来的参保关系,避免重复参保。另外,各地参保政策略有不同,毕业大学生可咨询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王文婧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