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特色的中医中药史料
1.中医诊疗用具 针灸针、火罐、医用串铃、医用刀剪、医用模型、脉枕等;
2.中药炮制加工调剂用具 药铲、药碾、药杵臼、药刀、药锅、药葫芦、药瓶、药罐、药柜、药秤、药品招贴、药房招牌、匾额等;
3.古医籍 1949年之前发行的中医药书籍,以及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刷的古典中医药书籍;
4.稀缺珍本 1980年之前印制的中医药稀缺珍本,以及知名中医的处方手迹、手写医案等;
5.地方志 九江市辖区范围有概述或记录中医药知识、中医药地方史料、中医药地方人物的县(府)志;
6.文献 九江市辖区范围各中医药学术团体和群众团体及科研、教学单位出版的中医药知识读本;
7.稿本 古代或近代九江本土知名中医药人员亲笔书写中医药方面的手稿本,或由书手抄写又经著者修改校订的清稿本;
8.其他 反映古代医药活动的各种石刻、石碑、画像石、铸件、印章、瓷器、拓片等。
(二)杏林文化类
1.记载杏林文化起源、发展的报刊、书籍等纸质读物,包括各种手稿、抄本、刻本、影印本等;
2.印证董奉行医轨迹的史料。如明代和尚、归宗寺主持果清禅师《重兴归宗田地址碑记》拓本等;
3.历代赞颂杏林的文艺作品。如诗、词、歌、赋、书法、绘画、牌匾等。
(三)九江市中医医院史类
1.印证九江市中医医院发展的文本、图片、音像、实物;
2.在九江市中医医院诊疗、保健过程中值得纪念的资料。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长年向社会征集。首批集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的史料所有权变更为医院所有,医院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史料的珍藏、养护由医院承担。展出时均注明捐赠人。
2.借展。借展的史料所有权不变。医院与持有人签订有偿或无偿借展协议。借展期间的珍藏、养护由医院承担。展出时是否注明捐赠人依协议确定。
3.复制。对珍贵的史料经复制后,原件返还持有人。
4.征购。医院依法向持有人购买所有权。
5.送达。可直接送交、邮寄或以其他方式送达九江市中医医院,也可电话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征集。
联系人:左芮琦 朱晋宏
联系电话:0792-8188809 13870280227
邮箱:jjszyyyyb@163.com
邮寄地址:九江市德化路555号(九江市中医医院 院办)
(来源:九江市中医医院)
编辑:毕典夫
责编:曹玉婷
审核:卢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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