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打造政治机关示范样板工程”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近期,机关党委经报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出台了《中共九江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委员会关于提升党支部工作政治性、思想性、规范性、实效性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要求,充分体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提出4个方面18项措施,为创建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和方法。
《若干措施》聚焦提升党支部工作政治性、思想性,指出要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铸牢政治忠诚,加强培养锻炼,提升政治本领,强化政治功能,厚植群众基础,严守纪律规矩,严肃政治生活。要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思想武装,落实“两个结合”要求,传承红色基因,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力量。铸牢为民思想,将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与关注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和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弘扬求是思想,将实事求是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强化守正创新。
《若干措施》围绕提升党支部工作规范性、实效性,要求注重主题设置和内容安排,强化审核把关、检查指导,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制度执行,压实支委班子责任,规范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一体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有效统筹政策、人才资源,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党建与业务、党建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实现互促共进。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建立健全科学考核机制,不断促进党支部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党委)
编辑:左丹
责编:刘芸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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