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印发《九江市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步入新赛道,让群众在家门口轻松养老的服务更加注重质量,注重内涵。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出台该《实施方案》,旨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细化我市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中17项任务,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近三年工作目标,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省文件要求,明确到2025年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兜底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每个县(市、区)建成一家示范性县级失能失智照护机构。全市养老服务床位总数达到3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新建居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实现100%,中心城区街道和县城城关镇实现嵌入式养老院全覆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建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完善,乡镇敬老院基本完成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有效落实,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效果显现,医养结合取得进步,智慧养老应用场景明显增多,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
该《实施方案》还细化落实相关养老服务发展扶持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不区分经营性质,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消防达标补助和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的护理型床位每张补助不少于10000元,租赁房屋改建的护理型床位每张补助不少于50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以实际入住的自理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轻度和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为基准,按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1-1.25倍的差异化运营补助。
市财政对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民办养老机构在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按此标准进行叠加运营补助。对已取得消防审验合格证明或备案证明的民办养老机构,总床位数在99张及以下、100-199张、200张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补助。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
首次出台对养老护理员队伍补贴政策
千方百计培养和留住养老服务人才,是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方案》还首次对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出台了补贴政策,此项政策的出台,对留住养老服务人才,吸引年轻人加入养老服务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对在我市养老机构专职从事养老护理工作连续满3年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毕业生(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分别给予不低于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2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 肖关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洪永林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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