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修水县委批准,修水县纪委县监委对修水县黄龙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梁林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林华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并安排旅游活动;亦官亦商,热衷于投资经营,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巨额财物,情节严重。
梁林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修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修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梁林华开除党籍处分;由修水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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