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的年味,记忆犹新,难以忘怀。母亲,哥哥,两个姐姐和我,居住在南昌市象山南路的一幢两层楼的二楼,一楼是一家叫作“圆木社”的店,专做用板材制作的家具。一家人过年喜乐融融,大街上鞭炮阵阵,尤其是小孩子盼望过年,穿新衣,还有几块钱的压岁红包。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虽然物质条件比不上现在,但年味浓得很。
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年夜饭,相较平日的伙食,当然要丰盛许多:红烧肉、鸡汤、炒米粉、和菜(用红萝卜丝,白萝卜丝,肉丝,豆条等食材一块炒),意味家人和谐。炒年糕、蒸八宝饭,还有一条大大的鱼,寓意“年年有余”。
初一早上,母亲会拉着我的手去亲友家拜年。家乡的习俗,要向前来拜年的亲朋好友“端宝”,递上鸡蛋和红包。这是孩子们最快乐的瞬间,当然也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光阴如梭,少年不再,但儿时的春节仍历历在目,那样温暖,实在难以忘怀。
编辑:王嘉琪
责编:许钦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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