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发布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2024-02-26 14: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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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年伊始各企业能够安全、有序地投入生产,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多种渠道发布《节后复工复产九项安全提示》,并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深入企业现场,详细了解复工准备、生产计划以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安全提示》指出,年后复工复产要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调整状态满足生产要求再上岗;根据复工复产时序进度安排,提前开展人员、物资等工作准备;严格培训考核,确保不合格不上岗;全面开展各类车辆、装置、设备、设施、工具、安全监控系统、特种设备检修维保,不符合安全条件不能使用;严格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危险作业审批,严禁违规用电用气用火;研判恶劣天气安全风险并制定应对措施,特别是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等行业领域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整治隐患;做好周密计划,合理调整工序,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生产(施工);要高度关注旅游安全、消防安全、人员踩踏等安全风险,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强化特种设备检修维保,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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