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展现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就,营造人人参与美丽九江建设的良好文化氛围,现面向社会征集“美丽九江”随手拍摄影作品,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瞬间,记录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件,捕捉美丽九江的自然生态之美、绿色发展之美、攻坚奋进之美以及和谐共生之美,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展现九江绿水青山、蓝天碧海等自然景色,或创建美丽家乡、美好家园生动实践的摄影作品,直观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2、反映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社会各界(如志愿者、企业、学校等)所采取的积极环保行动及背后的故事、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艰苦奋战的生态环保人工作场景、家庭及其成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行为和成果。
3、从不同视角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人民群众不断创造并享受美好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展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等。
(一)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作品长边像素不低于3000,图片大小1-16MB。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均可,并进行文字描述。作品描述中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及投稿所属主题(评委将根据作品反映的内容适当调整其所属主题)。
2、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12幅以内。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对于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3、投稿作品须为投稿者本人拍摄,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有抄袭、雷同等情况,视为无效投稿,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不得对投稿作品原始影像删改、添加、技术合成等。可适当对作品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及构图剪裁进行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
5、不接受翻拍作品投稿。
6、投稿作品将视为作者默认同意组织单位用于相关生态环境公益宣传。
(二)权责说明
1、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若有第三方对图片中的人、建筑或其他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投稿者应对图片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承担全部责任。
2、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设退稿。投稿作品仍由拍摄者保留对作品的各项权利,活动组织方和征稿平台拥有拍摄作品在本次征集活动宣传范围内非商业用途使用权。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投稿作品将授予主办方及关联单位机构用于推广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新闻发布或其他媒体、线下展示推广等活动)使用作品,使用时将保留拍摄者署名权,使用时间、使用地域不受限制,并允许主办方对作品进行修改和裁切。
4、投稿人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资格。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1、来稿要求:参赛作品和作者简历采用word格式的电子文稿,请发至征文邮箱:jjfxk2021@163.com(来稿标明“美丽九江”随手拍摄影作品征集)。
2、以单位名义报送推荐的征文,请加盖各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报送的征文,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征稿时间
2024年全年。
(二)评选结果公布
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公布该季度优秀作品名单。
每季度评选出20幅优秀作品,优秀作品获奖者给予50元以内书籍的奖励。
优秀作品将择优推荐至国家和省级媒体,被国家媒体采纳的,每幅作品再给予200元奖励;被省级媒体采纳的,每幅作品再给予100元奖励。
优秀作品获奖者将在九江日报(或浔阳晚报)上公布。市生态环境局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在次年六五环境日活动现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以及“掌中九江”等各媒体平台展示,并择优向上级媒体推荐。
联系人:尹亮亮 刘玲玲
电话:0792—8792043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5楼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编辑:王文婧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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