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自2024年6月1日起将“取卵术”“人工授精”等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了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明确限定支付范围均为“限门诊且统筹基金支付2次/人”。
此举旨在推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配套衔接,共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贯彻《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2〕30号)要求,推动相关生育政策在我省落地。
↑↑↑江西省医保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目录(2024年)中辅助生殖类项目截图
这9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含加收项)为: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胚胎移植-冷冻胚胎(加收)、未成熟卵体外成熟培养、胚胎辅助孵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精术-显微镜下操作(加收)、单精子注射、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据悉,我省今年3月对照国家医保局有关立项指南要求,整合规范了原20个辅助生殖类项目,设立了12个辅助生殖类项目,并将项目定价方式由市场调节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此次9个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按乙类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执行。“组织/体液/细胞冷冻(辅助生殖)”“组织/体液/细胞冷冻续存(辅助生殖)”“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3个项目因项目内涵属性、我省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原因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江西省妇联融媒体中心·东方女报社 记者 周宇兰、省妇儿工委办)
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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