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6247.1万元

2024-07-20 1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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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下达2023年10月至12月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其中我市获森林植被恢复费返还资金6247.1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6%。

此次返还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恢复森林植被工作,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管护等开支,不得平调、截留或挪作他用。

九江市作为“国家森林城市”之一,也是江西省第一个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的设区市,森林覆盖率超过55%。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林草事业可持续性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将会同林业局按照资金使用要求,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强资金日常监管,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强化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来源:九江财政)

编辑:吴晨

责编:钟千惠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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