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电子码”)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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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王文婧
责编:钟千惠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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