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办理公积金证明有变化

2024-08-06 07: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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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
“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
“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

1、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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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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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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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图片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想随时查看你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缴纳基数、缴存比例?
想查询公积金贷款业务?
想办理公积金转移接续?
……

来国务院客户端【公积金查询办理服务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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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王文婧

责编:钟千惠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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