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城管局回复:近几年来,德安县出台了各类繁荣经济政策,发展“马路经济”就是其中之一。首先,德安县“马路经济”按照“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的原则实施。凡有摆摊需要的市民朋友,只需要在县城管局备案后,即可在我县规定的规范内摆摊。
在不影响交通,对周边群众不造成影响的前提下,在德安县翡翠城路口、田园都市路口、山水人家路口、隆平大道、状元桥河东乡方向路口、杨桥路口处等6处设置自产自销售卖点,并在义峰山公园、状元桥上设置两个夜间临时摆摊点。
除了以上提到的长期允许摆摊点位外,还在德安县义峰山公园大西门旁专门划设了为期1个月的苗木临时销售点,在老集贸市场周边设立为期2个月的水果临时销售点。
任何市民朋友都可以前往摆摊,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次,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环境,也为广大市民身心健康负责,德安县制定了摆摊负面清单,对使用罐装煤气瓶营业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烧烤产生大量油烟污染环境的,售卖“三无”产品的,存在食品、安全质量等问题的小摊小贩,一律禁止营业。
(来源:掌中九江APP综合九江新闻广播)
编辑:吴晨
责编:钟千惠
审核:许钦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