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依据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九江市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现已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便民惠民举措。
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属于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结果(包括报告和影像资料)互相认可。
简单说,即在特定范围内,A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在B医院也可以使用。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好处
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简单说,就是患者少花钱、医院提效率
检查检验结果的范围
互认项目涵盖45项临床检验项目(生化、血液体液类等)、 290项医学影像检查(CT 、核磁共振、X 光摄片等)和3项病理检查。
具体项目清单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机构
全市7家三甲医院(市一医院、附属医院、市三医院、市五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保院、都昌县中医院)。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方式
经由九江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平台调阅或患者自身携带的其他的三甲医院的纸质报告。
如何辨别互认范围内的检查检验结果
对检验报告单、影像检查报告单、图像或胶片上、病理检查单上标注“HR”互认标识的报告单及项目予以互认。
(来源: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编辑:毕典夫
责编:曹玉婷
审核:吴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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