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监管,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监管立案27件,结案15件,退还罚没款合计8.83万元,立案数、结案数、退罚没款数均为全省第一。
自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充电收费环节,从宣传引导、规范收费、协同联动、执法办案多维发力,全力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全面摸排充电设施及运营单位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深入社区、小区、楼栋,重点围绕电价政策解读、收费标准、费用构成等,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各类宣贯活动32场次,参与活动相关单位416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91份,同时开展线上宣传,营造“人人知悉、个个监督”的良好氛围。
针对部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价费不分,价格公示不够规范、计费方式模糊不清等突出问题,多举措规范收费行为。通过监督检查、责令改正、规范纠错等方式,督促企业全面实行“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该局会同发改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倡导“无论是电价,还是服务费,全部按照电量计费”的计费模式。针对一些现场公示价格信息和线上小程序上信息不一致的问题,推动企业完善运行平台、小程序模块和功能,确保线上、线下收费信息一致。公开收费,增加账单推送功能,要求企业在单次充电结束后,通过小程序或者微信公众号向用户推送充电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电费、服务费)等信息,让消费者明白充电、放心消费。目前,市中心城区、修水县、瑞昌市还通过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对首批220个物业小区充电收费情况进行了集中公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与消防、发改等部门协同机制,通过部门会商、联合发文、联合约谈、共同检查等方式,及时研判解决工作难点,有效推动解决“计费方式不统一、价格公示不规范、区域进度不平衡”等重点问题。加强市县联动,将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纳入市局班子“市包县”责任范围,出台《九江市市场监管部门电动自行车充电领域检查指引》,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构建起左右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对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违规加价、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不落实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分级处理、严厉打击,力争达到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监管立案27件(其中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案件20件,违反明码标价案件7件),结案15件(其中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案件10件,违反明码标价案件5件),责令退款2.11万元,惠及5798名消费者,罚款3.91万元,没收2.81万元,退罚没款合计8.83万元。立案数、结案数、退罚没款数均为全省第一。同时,对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整改到位的小区,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把减掉的电费成本从终端充电费用中同步下降,真正让整治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吴钦 九江日报记者 陈沽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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