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永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冬季行动”为抓手,对涉税领域犯罪发起凌厉攻势。12月23日,成功破获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当日上午9时许,经侦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敏锐捕捉到一条关键线索:永修某企业存在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该企业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收受外地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价税合计高达1818246.08元,其中税额达209178.76元。
案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战机。大队秉持“快侦快破”的工作理念,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行动,第一时间将永修某企业实际经营人淦某依法传唤至永修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在审讯过程中,面对警方强大的审讯攻势和确凿的证据,淦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如实供述了其为牟取非法利益、逃避国家税收监管,蓄意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上交违法所得1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淦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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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永修公安提醒
广大企业和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灭顶之灾,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永修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何珍)
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审核: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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